【危駕致死】涉斑馬線撞斃途人認危駕等罪囚1年 八旬小巴司機疫情下未續駕駛執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9/26 13:04

最後更新: 2023/09/26 15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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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歲小巴司機疑於何文田常盛街斑馬線撞斃1名65歲途人,涉案司機今(26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駕等罪,被判監1年,罰款4,000元,停牌5年。(資料圖片)

81歲小巴司機疑於何文田常盛街斑馬線撞斃1名65歲途人,事後被揭發其駕駛執照於案發時已經屆滿69天,被告於警誡下承認駕駛執照已過期,稱由於疫情下運輸署中心關閉,故未能續證。涉案司機今(26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駕等罪,被判監1年,罰款4,000元,停牌5年。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這是一宗令人心傷的交通意外,被告行為並非差至令人覺得自私魯莽。

被告冼沐生(案發時81歲),今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,以及1項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現時83歲,案發後已退休,僅於2013年干犯不小心駕駛,被告於案發時未有超速或酒駕,以及受藥物影響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這是一宗令人心傷的交通意外,死者妻子比死者早過馬路,回頭時已看見死者臥於地上,又指法庭須清晰傳達訊息,即危駕會帶來極嚴重後果,判刑須帶來阻嚇性。

暫委法官指,被告行為並非差至令人覺得自私魯莽,顧及到至親離世的困難怨憤,雖然判處被告即時監禁對被告家人有創傷性影響,但法庭有責任向公眾解釋駕駛者須負上的公眾責任。

暫委法官指,被告案發時非單單一刻分神,考慮被告認罪等因素,就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判監1年,就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罪則罰款4,000元,另頒令被告停牌5年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22年4月12日晚上7時半,沿何文田常盛街東行至常盛街與常樂街交界,駕駛小巴時撞倒王姓男死者。當時王正與妻子沿案發地點過馬路,王的妻子走在前方,轉頭便看到王被小巴撞倒,臥在地上,雙眼及鼻孔均流血。

救護員到場後發現王已停止心跳,王被送往廣華醫院後,於8時04分證實死亡,死因為多處受鈍力創傷,和被行駛汽車撞擊吻合,被告於同日被捕,隨後被發現其駕駛執照已於2022年2月2日屆滿。化驗報告指出,涉案小時案發時時速約37公里。

被告於翌日進行錄影會面時指,案發時駕駛小巴駛過斑馬線時,確定沒有行人後加速,死者隨後在小巴左前方走出馬路,被告沒有及時剎車撞到死者。

被告又指,案發時得知駕照已經過期,並打算於2022年2月到運輸署中心續證,惟中心因疫情而關閉,被告亦不知道可於網上續證。被告續指,他亦因疫情下診所關閉而沒有驗眼,對上一次驗眼已於2019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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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